为了依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委对相关部门规章进行了清理并予以修改。1. 第十二条:将不具备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主诊医师条件的执业医师,修改为可以在主诊医师的指导下从事医疗美容临床技术服务工作。2. 删除第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