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达到什么级别需要护理(工伤护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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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等级一至四级需要护理。根据工伤护理等级鉴定标准,工伤职工如果被评定为伤残等级一至四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就可以按月领取生活护理费。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包括工伤伤残等级鉴定与护理等级鉴定。伤残等级分为十个等级,最严重的是一级,最轻的是十级。护理等级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工伤护理等级x级可能没有具体级别,但满足护理等级的要求,一般对应工伤伤残等级为一至四级中最严重的等级。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相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这是确定工伤等级和后续护理治疗的重要手段和证据。

首先,工伤伤残等级不能与工伤护理等级划等号。根据国家规定,工伤伤残等级分为1至10级,其中1至4级表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5至6级表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7至10级表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一般情况下,5至10级没有护理等级的依赖,但也不排除特殊情况。

其次,并不是所有1至4级的工伤伤残等级都会评定护理等级的依赖。一般情况下,只有1至4级的工伤伤残等级才有可能评定护理等级的依赖,但不能机械地、片面地认为评定为1级伤残的就需要完全护理依赖,评定为2级伤残的就需要大部分护理依赖,评定为3至4级伤残的就需要部分护理依赖,并享受相应的护理费待遇。例如,面部重度毁容评定为3级时,明显不需要护理依赖。而对于双膝以下缺失或无功能的情况,虽然评定为伤残等级为4级,但如果不能自行移动,就需要部分护理依赖。因此,需要护理的情况通常发生在工伤伤残等级为1至4级的范围内,不是所有被评定为工伤伤残1至4级的工伤职工都必须相应地需要完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或部分护理依赖。因此,伤残等级与是否需要护理依赖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关系,不能简单地划等号。